第十条 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市(省)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驻区企业,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;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国家级、市(省)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驻区企业,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、50万元一...
2023-06-01
13.对首次通过CMMI(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)3级、4级、5级认证的软件企业,分别给予5万元、10万元、20万元奖励;对首次通过ITSS(信息技术服务标准)运行维护标准、云服务标准符合性评估一级、二级...
2023-05-31
对省内企业首次获评国家级“双跨”工业互联网平台的,每个一次性奖补500万元。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3A级认定的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;支持企业开展数据管理成熟度模型(DCMM)贯标,对首次...
2023-05-31
35.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。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,重新认定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对整体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 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...
2023-05-29
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,每件资助不超过0.5万元;向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地区提交发明(标准)专利申请,获得授权(注册)的每件资助不超过0.5万元;通过专利合作条约(PCT)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发明...
2023-05-23
第二条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发展资金支持,鼓励企业创新发展、优化升级,培育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。对新认定或新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;对新认定或新迁入的省级专精特新...
2023-05-23
第七条 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。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,分别奖励20万元、10万元;支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,对贯彻实施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...
2023-05-23
4. 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。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;对新认定的“独角兽”企业,奖励300万元;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奖励100万元;对新认定的“瞪羚”企业,奖励50万...
2023-05-22
14.对当年度评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、技术创新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。(责任部门:区工信局、区发改局)13.给予职务发明扶持。国内发明专利5000元/件,实用...
2023-05-19